拓展有限公司(素質拓展訓練公司)
(面向合格投資者)
重慶市北部新區人和鎮柏林村龍湖西路8號
聯席主承銷商、聯席簿記管理人、債券受托管理人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聯席主承銷商、聯席簿記管理人
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100號上海環球金融中心75樓75T30室
簽署日期:2018年11月1日
聲明
本募集說明書摘要的目的僅為向投資者提供有關本次發行的簡要情況,并不包括募集說明書全文的各部分內容。募集說明書全文同時刊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投資者在做出認購決定之前,應仔細閱讀募集說明書全文,并以其作為投資決定的依據。
除非另有說明或要求,本募集說明書摘要所用簡稱和相關用語與募集說明書相同。
第一節 發行概況
一、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注冊名稱:重慶龍湖企業拓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光建
注冊資本:1,308,000,000元人民幣
設立日期:2002年10月18日
注冊地址:重慶市北部新區人和鎮柏林村龍湖西路8號
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定路5號院3號樓中建財富國際中心19層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000202879682L
聯系電話:010-86499182
經營范圍:對渝北區K15、K17號宗地的MOCO項目的商住樓及配套商業設施進行開發、建設、銷售及物業管理;批發電子計算機配件、文化辦公用品、照相器材、通訊設備(不含衛星收發設備)、普通機械、電器機械及器材、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險化學品)、裝飾材料、家用電器;信息咨詢服務。(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和限制的除外)
(二)核準情況及核準規模
2017年10月10日,本公司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議案》。
經中國證監會于2018年6月27日簽發的“證監許可[2018]1044號”文核準,公司獲準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面值總額不超過50億元的公司債券。
(三)本期債券的主要條款
發行主體:重慶龍湖企業拓展有限公司。
債券名稱:重慶龍湖企業拓展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8年公司債券(第二期)。
發行規模:本期債券發行規模不超過20億元。
債券期限:本期債券分為兩個品種,品種一期限為5年期,附第3年末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和發行人票面利率調整選擇權;品種二為7年期,附第5年末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和發行人票面利率調整選擇權。
品種間回撥選擇權: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下申購情況,決定是否行使品種間回撥選擇權,即在本期債券發行總規模不超過20億元的前提下,減少其中一個品種的發行規模,同時對另一品種的發行規模增加相同金額。
債券利率及其確定方式:本期債券為固定利率債券,最終票面利率將根據網下詢價簿記結果,由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一致在利率詢價區間內確定。其中,品種一的票面利率在存續期內前3年固定不變;在存續期的第3年末,如發行人行使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的債券票面利率為存續期內前3年票面利率加調整基點,在債券存續期后2年固定不變。品種二的票面利率在存續期內前5年固定不變;在存續期的第5年末,如發行人行使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的債券票面利率為存續期內前5年票面利率加調整基點,在債券存續期后2年固定不變。
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對于本期債券的品種一,發行人有權決定在存續期的第3年末調整本期債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發行人將于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個交易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關于是否調整票面利率以及調整幅度的公告。若發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調整選擇權,則后續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對于本期債券的品種二,發行人有權決定在存續期的第5年末調整本期債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發行人將于第5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個交易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關于是否調整票面利率以及調整幅度的公告。若發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調整選擇權,則后續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對于本期債券的品種一,發行人發出關于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的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將持有的本期債券按票面金額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發行人將按照上證所和債券登記機構相關業務規則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對于本期債券的品種二,發行人發出關于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的第5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將持有的本期債券按票面金額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發行人將按照上證所和債券登記機構相關業務規則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記期:對于本期債券的品種一和品種二,自發行人發出關于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債券持有人可通過指定的方式進行回售申報。債券持有人的回售申報經確認后不能撤銷,相應的公司債券面值總額將被凍結交易;回售登記期不進行申報的,則視為放棄回售選擇權,繼續持有本期債券并接受上述關于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決定。
債券票面金額:本期債券票面金額為100元。
發行價格:本期債券按面值平價發行。
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投資者認購的本期債券在登記機構開立的托管賬戶托管記載。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后,債券認購人可按照有關主管機構的規定進行債券的轉讓、質押等操作。
發行對象及向公司股東配售安排:本期債券面向《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不向公司股東優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債券的起息日為2018年11月6日。
付息債權登記日:本期債券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期之前的第1個工作日。
付息日期:本期債券的品種一付息日期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1月6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6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本期債券的品種二付息日期為2019年至2025年每年的11月6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1月6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到期日:本期債券的品種一到期日為2023年11月6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到期日為2021年11月6日。本期債券的品種二到期日為2025年11月6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到期日為2023年11月6日。
兌付債權登記日:本期債券的品種一兌付債權登記日為2023年11月6日之前的第3個工作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債權登記日為2021年11月6日之前的第3個工作日。本期債券的品種二兌付債權登記日為2025年11月6日之前的第3個工作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債權登記日為2023年11月6日之前的第3個工作日。
兌付日期:本期債券的品種一兌付日期為2023年11月6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21年11月6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本期債券的品種二兌付日期為2025年11月6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23年11月6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
計息期限:本期債券的品種一計息期限為2018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5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計息期限為2018年11月6日至2021年11月5日。本期債券的品種二計息期限為2018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5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計息期限為2018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5日。
還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額:本期債券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后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本期債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資者支付的利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付息債權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票面總額與對應的票面利率的乘積;于兌付日向投資者支付的本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兌付債權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債券票面總額的本金。
付息、兌付方式:本期債券本息支付將按照證券登記機構的有關規定統計債券持有人名單,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體安排按照證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辦理。
擔保情況:本期債券無擔保。
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經中誠信證評綜合評定,本公司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A,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A。
聯席主承銷商、聯席簿記管理人:本公司聘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本期債券的聯席主承銷商、聯席簿記管理人。
債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本期債券的債券受托管理人。
發行方式:本期債券面向《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采取網下面向合格投資者詢價配售的方式,由發行人與聯席主承銷商根據詢價情況進行債券配售。
配售規則:聯席簿記管理人根據網下詢價結果及網下發行期間合格投資者認購申請情況對所有有效申購進行配售,合格投資者的獲配金額不會超過其累計有效申購金額。
配售依照以下原則進行:按照投資者的申購利率從低到高進行簿記建檔,按照申購利率從低到高對申購金額進行累計,當累計申購金額超過或等于本期債券發行總額時所對應的申購利率確認為發行利率。申購利率在最終發行利率以下(含發行利率)的合格投資者按照價格優先的原則配售;申購利率相同且在該利率上的所有申購不能獲得足額配售的情況下,按照等比例原則進行配售,同時適當考慮長期合作的合格投資者優先;參與網下詢價的合格投資者在最終發行利率以下(含發行利率)的認購意向將優先得到滿足。
聯席簿記管理人有權決定本期債券的最終配售結果。
承銷方式:本期債券由聯席主承銷商負責組建承銷團,以承銷團余額包銷的方式承銷。本期債券發行最終認購不足部分全部由聯席主承銷商組織承銷團余額包銷,各承銷方應足額劃付各自承擔余額包銷責任比例對應的募集款項。
擬上市交易場所:上海證券交易所。
新質押式回購:本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為A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AAA,本期債券符合進行新質押式回購交易的基本條件,具體折算率等事宜將按上海證券交易所及證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執行。
募集資金用途:本期債券募集資金擬用于償還有息負債。
募集資金專項賬戶:
1、賬戶名稱:重慶龍湖企業拓展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興業銀行重慶解放碑支行
銀行賬戶:346240100100025411
2、賬戶名稱:重慶龍湖企業拓展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渝北龍湖支行
銀行賬戶:31110201040012974
稅務提示:根據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者投資本期債券所應繳納的稅款由投資者承擔。
(四)本期債券發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債券發行時間安排
發行公告刊登日期:2018年11月1日。
發行首日:2018年11月5日。
預計發行期限: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6日,共2個工作日。
網下發行期限: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6日。
2、本期債券上市安排
本次發行結束后,本公司將盡快向上交所提出關于本期債券上市交易的申請,具體上市時間將另行公告。
二、本期債券發行的有關機構
(一)發行人:重慶龍湖企業拓展有限公司
聯系人:趙軼、王端、戴澤澤、方敏
聯系電話:010-86499182
傳真:010-86499091
(二)聯席主承銷商
1、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48號中信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聯系人:姜琪、趙宇馳、馬凱、姜昊天、蔣昱辰、張藤一、彭驍騏
聯系電話:010-60833561、3113
傳真:010-60833504
2、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內大街2號凱恒中心B座二層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聯系人:杜美娜、高昳堃、任賢浩、尹建超、黃亦妙、李文杰、黃凌鴻、陳宇翔
聯系電話:010-65608354
傳真:010-65608445
3、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100號上海環球金融中心75樓75T30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100號上海環球金融中心75樓
法定代表人:王文學
聯系人:李啟迪、李春暉、張帆、胡競雯
聯系電話:021-20336000
傳真:021-20336040
(三)發行人律師: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
住所:北京市建國門外大街甲12號新華保險大廈6層
負責人:吳剛
經辦律師:孔鑫、宋滋龍
聯系電話:010-65693399
傳真:010-65693838
(四)會計師事務所:北京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關東店北街1號2幢13層
負責人:呂江
聯系人:張偉
聯系電話:023-67398520
傳真:010-65955570
(五)資信評級機構: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區工業園區郟一工業區7號3幢1層C區113室
負責人:閆衍
主要聯系人:龔天璇、樊春裕、周鵬
聯系電話:021-51019090
傳真:010-51019030
(六)債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姜琪、馬凱、姜昊天、蔣昱辰、張藤一、彭驍騏
聯系電話:010-60833561、7690
傳真:010-60833504
(七)募集資金專項賬戶開戶銀行
1、興業銀行重慶解放碑支行
住所:重慶市渝中區正陽街68號
負責人:李國卿
聯系人:陳科均
聯系電話:18580150902
傳真:023-86118709
銀行賬戶:346240100100025411
2、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渝北龍湖支行
住所:重慶市渝北區新南路164號
負責人:羅波
聯系人:王云
聯系電話:023-63018938
傳真:023-63018938
銀行賬戶:31110201040012974
(八)申請上市的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東南路528號證券大廈
聯系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528號證券大廈
聯系電話:021-68808888
傳真:021-68804868
郵政編碼:200120
(九)公司債券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東路166號
聯系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東路166號
聯系電話:021-68873878
傳真:021-68870064
郵政編碼:200120
三、認購人承諾
購買本期債券的投資者(包括本期債券的初始購買人和二級市場的購買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債券的人,下同)被視為作出以下承諾:
(一)接受本募集說明書對本期債券項下權利義務的所有規定并受其約束;
(二)本期債券的發行人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合法變更,在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并依法就該等變更進行信息披露時,投資者同意并接受該等變更;
(三)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后,發行人將申請本期債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銷商代為辦理相關手續,投資者同意并接受這種安排。
四、發行人與本次發行的有關機構、人員的利害關系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與本次發行有關的中介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及經辦人員之間不存在直接或間接的股權關系等實質性利害關系。
第二節 發行人及本期債券的資信狀況
一、本期債券的信用評級情況
根據中誠信證評出具的《重慶龍湖企業拓展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8年公司債券(第二期)信用評級報告》,發行人主體信用等級為AAA,評級展望為穩定,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A。
二、信用評級報告的主要事項
(一)信用評級結論及標識所代表的涵義
經中誠信證評綜合評定,本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為AAA,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A,評級展望為穩定,該級別反映了公司償還債務的能力極強,基本不受不利經濟環境的影響,違約風險極低。經中誠信證評評定“重慶龍湖企業拓展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8年公司債券(第二期)”信用級別為AAA,該級別反映了本期債券的信用質量極高,信用風險極低。
(二)評級報告的內容摘要
中誠信證評肯定了龍湖拓展領先的區域市場地位、很強的品牌實力、日益成熟的商業物業以及穩健的財務政策等因素對公司信用質量的支持。同時,中誠信證評也關注到公司未來面臨一定的資本支出壓力等因素可能對公司信用質量產生的影響。
1、正面
(1)領先的區域市場地位。公司專注于重慶市住宅和商業地產發展十多年,在重慶市保持了長期領先的市場地位,成為區域龍頭房地產企業。同時,自2005年全國化戰略實施以來,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已進入40個一線及核心二線城市,且在所進入的城市取得較好的銷售業績,經營規模和綜合實力居行業前列。
(2)很強的品牌實力。通過產品品質化和細節精致化管理,公司產品在定位、設計及物業管理方面均具有很強的競爭優勢,并在別墅等細分產品領域具有廣泛的市場影響力,公司的品牌實力有助于其區域市場領先地位的保持。
(3)商業物業運營模式日漸成熟,已成為公司利潤的重要來源。憑借合理的商業物業投資策略以及在商場選址及運營方面累積的經驗,公司商業物業規模日益增長,商業物業租金收入亦快速上升。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在重慶、成都及北京等城市擁有開業商場23個,商場面積合計213.49萬平方米。
(4)穩健的財務政策。公司執行了較為嚴格的負債及融資管理,近年來其資產負債率及凈負債率指標均處于較低水平,且公司債務結構以長期債務為主,并實現了較低的融資成本;同時,公司重視銷售回款及穩健投資對于現金流管理的重要性,其流動性指標亦保持在較好水平。
2、關注
未來或面臨一定的資本支出壓力。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在建/擬建項目共計140個,在建面積為3,303.76萬平方米,其中在建商業物業共計18個,規劃建筑面積191.35萬平方米,未來公司或面臨一定的資本支出壓力。
(三)跟蹤評級的有關安排
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評級行業慣例以及中誠信證評評級制度相關規定,自首次評級報告出具之日(以評級報告上注明日期為準)起,中誠信證評將在本期債券信用等級有效期內或者本期債券存續期內,持續關注本期債券發行人外部經營環境變化、經營或財務狀況變化以及本期債券償債保障情況等因素,以對本期債券的信用風險進行持續跟蹤。跟蹤評級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蹤評級。
在跟蹤評級期限內,中誠信證評將于發行主體及擔保主體(如有)年度報告公布后二個月內完成該年度的定期跟蹤評級,并發布定期跟蹤評級結果及報告;在此期限內,如發行主體、擔保主體(如有)發生可能影響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的重大事件,應及時通知本公司,并提供相關資料,中誠信證評將就該事項進行調研、分析并發布不定期跟蹤評級結果。
如發行主體、擔保主體(如有)未能及時或拒絕提供相關信息,中誠信證評將根據有關情況進行分析,據此確認或調整主體、債券信用等級或公告信用等級暫時失效。
中誠信證評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蹤評級結果等相關信息將通過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和中誠信證評網站(www.ccxr.com.cn)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網站公告披露時間應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場所、媒體或者其他場合公開披露的時間。
三、評級結果差異說明
本公司于2009年5月5日在境內公開發行14億元的企業債券,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31日首次評級時給予本公司AA-級主體評級,其后于2010年6月4日將本公司主體評級調升至AA,于2013年6月28日將本公司主體評級調升至AA+,并于2014年6月27日發布跟蹤評級報告,維持AA+的主體評級;于2015年7月6日發布跟蹤評級報告,將本公司主體評級上調至AAA,其主要觀點為:得益于良好的經營業績,2014年公司資本實力增強,財務杠桿小幅下降。公司房地產銷售情況良好,資金回籠量大,并能得到控股股東合作開發項目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債券到期償付的保障程度較高。目前,經濟下行較大,房地產行業銷售壓力加大,公司房地產開發業務面臨的經營壓力有所增加。
除上述情形外,2015年以來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均評定本公司主體評級為AAA,與本期債券主體評級結果無差異。
四、發行人的資信情況
(一)發行人獲得主要貸款銀行的授信情況
本公司在各大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信情況良好,與國內主要商業銀行一直保持長期合作伙伴關系,獲得較高的授信額度,間接債務融資能力較強。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獲得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四大國有銀行給予的集團授信總額度合計為1,110.90億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額度430.27億元,未使用授信余額680.63億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與主要客戶發生業務往來時,是否有嚴重違約現象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與主要客戶發生業務往來時,本公司未曾有嚴重違約。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發行的債券以及償還情況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未發生延遲支付債券本息的情況。
截至本募集說明書簽署日,本公司已公開發行的債券情況如下:
本公司于2009年5月5日在境內公開發行14億元企業債券。該債券期限為7年,附第5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票面年利率為6.70%,每年付息2次,到期一次性償還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2014年5月5日,發行人未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票面利率保持6.70%,無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本次企業債券已于2016年5月5日到期兌付。
本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在境內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20億元公司債券,期限為5年期,票面利率為4.60%,每年付息1次,到期一次性償還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本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在境內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40億元公司債券,分為兩個品種,品種一為5年期,附第3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發行時票面利率為3.93%;品種二為7年期,附第5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票面利率為4.20%。2018年7月27日,本期債券品種一回售16.53億元,自2018年7月27日起,本期債券票面利率調整為5.50%。
本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在境內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20億元公司債券,期限為7年期,附第5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票面利率為4.08%。
本公司于2016年1月22日在境內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41億元公司債券,分為兩個品種,品種一為5年期,附第3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票面利率為3.30%;品種二為8年期,附第5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票面利率為3.68%。
本公司于2016年3月3日在境內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40億元公司債券,分為兩個品種,品種一為6年期,附第3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票面利率為3.19%;品種二為10年期,附第5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票面利率為3.75%。
本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在境內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37億元公司債券,分為兩個品種,品種一為5年期,附第3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票面利率為3.06%;品種二為7年期,附第5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票面利率為3.68%。
本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在境內公開發行30.40億元綠色債券,分為兩個品種,品種一為5年期,附第3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票面利率為4.40%;品種二為7年期,附第5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票面利率為4.67%。
本公司于2017年3月6日在境內公開發行10億元綠色債券,期限為7年期,附第5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票面利率為4.75%。
本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境內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30億元住房租賃專項公司債券,期限為5年期,附第3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票面利率為5.60%。
本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在境內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30億元公司債券,期限為5年期,附第3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票面利率為4.96%。
本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在境內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20億元住房租賃專項公司債券,期限為5年期,附第3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票面利率為4.98%。
(四)累計公司債券余額及其占發行人最近一期末凈資產的比例
截至本募集說明書簽署日,公司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累計余額為301.87億元,如本期20億元公司債券完成發行,本公司累計公司債券、企業債券余額為321.87億元,占本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未經審計凈資產(合并報表中股東權益合計)的比例未超過40%。
截至募集說明書簽署日,發行人已申報不超過45億元企業債券。
(五)發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財務報表口徑下的主要財務指標
注:除特別注明外,以上財務指標均按照合并報表口徑計算。
上述財務指標的計算方法如下: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
3、資產負債率=總負債/總資產;
4、EBITDA利息保障倍數=(利潤總額+計入財務費用的利息支出+折舊+攤銷)/(計入財務費用的利息支出+資本化利息支出);
5、貸款償還率=實際貸款償還額/應償還貸款額;
6、利息償付率=實際支付利息/應付利息。
第五節 增信機制、償債計劃及其他保障措施
一、增信機制
本期債券無擔保。
二、償債計劃
本期債券品種一的付息日期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1月6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6日;本期債券品種二的付息日期為2019年至2025年每年的11月6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1月6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本期債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將通過證券登記機構和有關機構辦理。支付的具體事項將按照有關規定,由公司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發布的公告中加以說明。
三、償債資金來源
本期債券的償債資金將主要來源于公司日常經營所產生的現金流。2015-2017年度和2018年1-6月,發行人合并口徑營業收入分別為422.02億元、455.47億元、669.77億元和249.48億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80.81億元、73.97億元、114.94億元和53.47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凈額分別為69.96億元、8.97億元、5.18億元和34.56億元;公司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EBITDA)分別為119.62億元、115.26億元、209.75億元和84.19億元。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逐步擴大,公司利潤水平有望進一步提升,從而為本期債券本息的償付提供保障。
四、償債應急保障方案
公司長期保持較為穩健的財務政策,資產流動性良好,必要時可以通過流動資產變現來補充償債資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流動資產合計3,336.11億元,明細構成如下:
單位:萬元、%
在公司現金流量不足的情況下,可以通過變現除所有權受限資產及已實現預售的存貨外的流動資產來獲得必要的償債資金支持。
公司流動資產變現存在的主要風險是項目開發風險和市場風險。項目開發風險指如公司開工項目無法順利完成開發,則存在項目產品無法達到銷售條件、無法銷售變現的風險,同時無法按期交付的項目,還可能出現已預售房源退房的風險。通過多年的項目運作,公司在項目開發管理方面的能力已經非常成熟,未發生過開工項目進度嚴重偏離的情況,也未發生項目無法按期交付的情況,項目開發風險總體可控。市場風險指如行業市場形勢發生重大波動,甚至出現極端情形,則存在項目產品無法實現銷售變現的風險。公司一貫堅持隨行就市的銷售政策,會根據公司的資金情況,結合市場形勢,靈活調整產品價格,確保公司資金余額充裕。
五、償債保障措施
為了充分、有效的維護債券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為本期債券的按時、足額償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計劃,包括確定專門部門與人員、安排償債資金、制定并嚴格執行資金管理計劃、做好組織協調、充分發揮債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等,形成一套確保債券安全付息、兌付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
本公司和債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的要求制定了本期債券的《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約定債券持有人通過債券持有人會議行使權利的范圍,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召集、通知、決策機制和其他重要事項,為保障本期債券的本息及時足額償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二)設立專門的償付工作小組
本公司將在每年的財務預算中落實安排本期債券本息的兌付資金,保證本息的如期償付,保證債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償付日之前的十五個工作日內,公司將組成償付工作小組,負責利息和本金的償付及與之相關的工作。
(三)制定并嚴格執行資金管理計劃
本期債券發行后,公司將根據債務結構情況進一步加強公司的資產負債管理、流動性管理、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資金管理等,并將根據債券本息未來到期應付情況制定年度、月度資金運用計劃,保證資金按計劃調度,及時、足額地準備償債資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兌付,以充分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四)充分發揮債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期債券引入了債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債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對公司的相關情況進行監督,并在債券本息無法按時償付時,代表債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護債券持有人的正當利益。
本公司將嚴格按照《債券受托管理協議》的約定,配合債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職責,定期向債券受托管理人報送公司履行承諾的情況,并在公司可能出現債券違約時及時通知債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債券受托管理人及時依據《債券受托管理協議》采取必要的措施。
住所:重慶市北部新區人和鎮柏林村龍湖西路8號
郵政編碼: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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