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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帶娃”有著落啦!
今天(4月9日)
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
就中小學校校內課后托管服務工作
公開征集意見
今后中山中小學校內托管工作如何開展?
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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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教財〔2020〕5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粵教基〔2018〕9號)工作要求,進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學校校內課后托管服務工作,市教體局聯合市發展和改革局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校校內課后托管服務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詢公眾意見,征詢意見時間: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9日。

01
服務時間
校內課后托管服務時間為正常上課日的中午放學至下午上課前、下午放學后至18:00止,其余在校時間不納入。
02
服務對象
服務對象為中小學校在讀且有課后托管服務需求的學生。
提倡學校為建檔立卡的困難學生、本市戶籍低保、低收入等困難家庭學生,以及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困境兒童免費提供校內課后托管服務或減免部分服務費用。
03
服務內容
校內課后托管服務內容包含午托服務和晚托服務,單獨收費,僅可按學期收費,不得跨學年或跨學期收費,不得變更收費項目名稱或與伙食費(含課間餐)、校車費等其它項目進行捆綁。
不得在校內課后托管服務的基礎上延伸,亂立早(午、晚)餐管理費、就餐看護費、晚修看護費等校內課后服務收費項目違規收費。

午托服務

午托服務僅包含在校午休一項。
在校午休一般安排在教室,或經過改造具備一定條件的圖書館、閱覽室、多功能室、體育館等場所,并均應具備消防安全使用條件。條件較優越場所應優先提供給低年級學生使用。
學生午休期間,學校須有專人看護。對于可提供午餐的學校,午餐時間須與午托時間相互獨立,不得將午餐時間包含在午托時間內。
乘坐校車的學生,自愿選擇午托服務,如無午托需求,學校需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同步制定相應措施。寄宿制學校午休,不屬于托管服務范圍,不得收費。

晚托服務

晚托服務活動形式及內容由學校會同家長委員會協商確定。
在不加重學生課業負擔的前提下,學校在托管時間主要安排學生做作業、自主閱讀、體育、藝術、科普活動,以及娛樂游戲、拓展訓練,開展社團及興趣小組活動,觀看適宜青少年的影片等課外活動。
不得將校內課后托管服務作為學校教學的延伸,進行集體教學或補課等。
不參加課后托管服務而乘坐校車的學生,放學后至登車前,學校應義務安排專人統一免費看護,確保學生安全,不得以提供課后托管服務名義收費。
寄宿制學校下午放學、晚修、周末返校前后的自習時間,不屬于課后托管服務范圍,不得收費。


04
服務模式
各中小學校在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下,結合實際采取以下模式開展校內課后托管服務:
1、學校自行組織,由學校教職工(含身體健康的退休教職工)直接管理。
學校不能硬性要求教師參與校內課后服務工作,更不能把教職工是否參與校內課后服務工作與評優評先、評職稱掛鉤。該類服務的服務費作為服務性收費管理。
2、學校委托第三方直接管理。
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分別以政府采購和自主選擇的形式,向第三方社會機構采購服務。
第三方社會機構包括:社區活動中心、勤工儉學服務中心、少年宮、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科技館等及有資質的社會培訓機構。該類服務的服務費作為代收費管理,學校對活動開展和費用管理負主要監督和領導責任。

05
規范定價及收費行為
定價分為學校申請、收費標準測算和備案三個階段。中小學校的校內課后托管服務費標準應維持相對穩定,原則上制定收費標準滿2學年后,方可提出收費調整的備案。
校內課后托管服務必須堅持學生和家長自愿原則,開展校內課后托管服務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長意見,由家委會參與校內課后托管服務項目的設計、管理和監督,每學期開學前主動書面向家長告知開展校內課后托管服務的服務時間、服務方式、服務內容、安全措施、收費事項、費用開支等工作方案,由學生、家長自主選擇,須經家長簽名確認后,方可收費,防止變相強制收費。
針對校內課后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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